因无“三包”规定,岚山区一女士吃了哑巴亏
五万元钻戒损坏只获400元补偿
2014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2日讯(记者 许妍 通讯员 刘琳) 王女士花了50000多元买的钻戒松动,钻石脱落丢失。钻戒上的钻石脱落,究竟是消费者佩戴时不小心,还是商品本身的镶嵌工艺存在问题?
  家住岚山区的王女士于2010年10月购买了一枚钻戒,当时花费了50000多元,2012年底,李女士还给钻戒做过保养。
  但后来在佩戴的过程中,钻戒出现松动,近日,钻石脱落丢失。王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不同意。
  王女士遇到的问题也是以往金银珠宝饰品消费纠纷中出现最多的问题。由于目前黄金珠宝类商品尚没有国家“三包”规定,具体在退货、换货、修理上没有特别详细可操作性的规定,所以在法律上还是空白。
  金银珠宝是种特殊的穿戴类商品,出现损坏后,很难判定是消费者的人为过失所致,还是其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因此消费者提出的要求赔偿或退货理由就相当的牵强,此类消费纠纷很难处理,只能通过买卖方协商或借助第三方调解来解决此类案件。
  最终,在岚山区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补偿给王女士400元。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黄金珠宝类商品最好要选择一些大的品牌珠宝店,相对来说品牌店质量有保障,售后服务较合理。
  购买前须多留心,如碰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另外要索要商品发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便于维权。”岚山工商一工作人员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