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升高烧坏电器,谁来赔偿?
居民认为应由物业负责,物业则称不是自己的责任
2014年07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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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15日晚,黄台鱼厂单位宿舍1号楼电压突然升高,烧坏居民电器。物业称找不到事故原因,不愿意负责赔偿。
  本报见习记者 魏新丽               
  电压突然升高
烧坏五六家电器

  7月15日晚9点20分左右,家住历城区工业北路142号的李先生经历了惊魂一幕。“我正在家看电视。突然电视机发出‘砰’的一声,机顶盒开始冒烟。头顶的电灯瞬间变得很亮,风扇也高速运转。”李先生回忆当时的场景时说,他还没来得及切断电源,屋里就陷入一片黑暗中,停电了。
  李先生来到楼洞里,发现这个单元的总电闸正“噼里啪啦”地冒火花。而楼上楼下的好几家住户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李先生所住的楼房是黄台鱼厂宿舍1号楼,事情发生后他立即通知了厂里的领导。经检查,电闸的主线路烧焦了,当晚无法修理,到第二天才把烧焦的接头换掉,但是16日晚上电路又不行了,楼外的一条主电线也开始冒火花。因此,17日,厂里又更换了主线路。
  经过这次事件,李先生的电视机、电扇、路由器等家电都损坏了,维修需要花七八百元。二三层的住户也损失严重。二楼的李女士家里坏了一台空调、电视、笔记本电脑。三楼的牟先生家里坏了两台空调和一台电视。“修理费用要一两千元。”牟先生说。据李先生统计,这个楼道里有五六家居民损失较为严重,其他居民家也有灯泡、电扇等小件受损。
谁来赔偿损失
双方各执一词

  对于这次事故,李先生和其他住户希望厂里的物业可以负责家电的维修费用,但是厂里却不同意,“他们查不出问题,怀疑是有住户私接电线。”李先生说,“但是这个事情不能由我们负责。我们把水电费交给他们,还交物业费,出了事情他们得负责啊。”
  另外,居民牟先生还表示了对线路隐患的担忧。“去年5月份也出过一次事故,当时电线也是冒火花,还好及时发现了。我们希望厂里能对这座楼的线路进行全面检修,以免发生更严重的事故。” 
  黄台鱼厂物业负责人吕先生则表示,这次事故的原因一直没有查出来,因此不是物业的责任,不该由物业负责。“这是20多年的老居民楼,当时安装的管线较细,负荷小,现在电器多,容易出问题。”吕先生说,“外面公共部分的线路已经整改过了,居民家里的线路应该由他们自己负责。”
  但李先生对这种说法表示反对。他说这次出事的正是外面的大线路,而家里的线路也早都更换了。
  对此,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震表示,如果是居民家里线路老化导致的问题,需要居民自己负责更换线路,一般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不过,如果居民与物业签订的合约里有明确规定,物业需保证供电正常及对线路进行检修等责任,那么根据物业合同,可以找物业负责。不过,居民李先生表示,当时并没有跟物业签订合约。
  由于找不到事故责任人,而对于事故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此事也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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