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预想实行阶梯价
道路停车收费要涨或最高每小时6元
2015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任磊磊 崔岩 本报见习记者 王小蒙       
  济南市停车问题因“咪表公司千万索赔案”使其关注度更加“白热化”。对普通市民来说,不管是由政府主导收费还是引入民营企业,解决停车难和收费价格才是最为关心的问题。有消息称,交警部门预想实行阶梯价,为每小时6元、4元、2元三个价位。

收费多少,停车办说还得再等等
  2013年济南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停车办,其性质为临时性常设机构,之后成立济南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唯一合法的道路停车收费主体。
  “既然有了明确的主管部门和收费公司,我们就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抓紧拿出解决方案和办法来。”开了30多年车的济南市民李强说,他更希望通过“咪表案”促使政府抓紧出台政策,改变停车乱收费的现状。
  可是,济南市停车办作为主管部门至今失语。记者曾经数次到停车办采访,但是负责接待媒体的综合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再等等,再等等。我们要召开正式的发布会,到时候什么都知道了。”
  本来,该负责人称,该发布会打算在一月份召开,不过,后来会议推迟,至今该会议也未召开。

涨幅还在研究,收费或分三档
  “市内中心区域停车费涨价是必然的了。”3月5日,市交警支队政委曹凤阳表示。据悉,曹凤阳兼任济南市停车办主任。他说,济南将适时推行停车收费新政。停车新政将实行分区域、差别化收费。
  记者多方了解到,按照交警部门的预想,济南有望按照“分区域、分时段、分价格”的原则,将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划为三类区域分档收费。其中,商圈、景区等繁华路段为一类区域,6元/小时;市区其他区域为二类区域,4元/小时;市区以外作为第三类区域,2元/小时。除此之外,白天停车收费高于晚上,路边停车区域价格高于停车场价格。
  不过,相关工作人员也强调:“上述措施会适时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并上报市政府后方能推出实施。”

停车费提价,政府应承担更多责任
  对于停车收费,济南市停车办称是“公共资源占用费”,既不是看管费也不是租赁费。也就是说,如果车辆出现刮蹭、损坏等,收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有专家表示:“政府收费提价的同时,也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济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袁曙光认为,有偿在马路上停车,就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保管合同,收取费用一方就有义务保证车辆的完整和安全。如果车辆出现了问题,比如刮蹭、交通事故等,保管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运营公司所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定额发票,实际上就是保管合同。如果出现了问题,合同一方即看管人员要负看管不力的违约责任。从合同法来讲,看管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从侵权责任法来讲,看管人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