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是社会的进步
2015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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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和政府部门因停车收费权问题对簿公堂,根据证据和法律进行交锋,最后由法院作出裁决,这是一种进步。”省政协委员、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说,“如果所有公民或企业与政府间的争议都是通过法院而不是信访来解决,中国的法治社会就建成了。”
  “双方的焦点在于政府的人事变动和济南市新的政策条例的实施,致使原先合同无法履行。”咪表公司一位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为此咪表公司方面才对簿公堂。“我们就是在‘民告官’,其实我们真的不想走到这一步。”该负责人不无感慨道。
  张法水认为,此举虽属无奈,但是可以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随着立法法的修订通过,地方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作为,将越来越需要地方立法的支撑和支持。”本案停车收费权纠纷发生的背景,“恰恰反映出停车收费权问题上发生了由政府政策主导到由地方立法予以规范调整的制度变迁。”
    本报记者 任磊磊 崔岩 本报见习记者 王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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