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将评选200家“群众满意药店”
2015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秦雪丽) 为深入实施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工程,近日,市食药监局联合市商务局、人社局、工商局、生物医药协会在全市开展200家“群众满意药店”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范围为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一年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评选条件包括证照齐全、店面整洁、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热情周到等方面。参评药店须通过新版GSP认证,不经营假劣药品,不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不在营业场所张贴、发放未经批准或扩大宣传诱导消费的宣传材料,不违规发布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近五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评选过程分为企业申报、初审推荐、公众投票、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媒体公示、领导小组审定、总结表彰等步骤。
  市食药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烟台市药品零售企业数量较多,全省排名第三,现有零售药店3337家,其中零售连锁门店2380家,单体药店957家,零售连锁化比率达到71.32%,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药店5.1家。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