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贞坚受贿案今日一审宣判
潍坊中院官方微博全程直播
2015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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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张焜)14日,记者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贞坚受贿一案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15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将进行全程直播。
  “本院审理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贞坚受贿一案,定于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公开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宣判。届时,本院将通过官方微博全程直播,欢迎广大网友关注参与。”
  14日下午4点40分左右,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确认了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贞坚受贿一案一审宣判的时间。
  今年1月30日,刘贞坚受贿案在潍坊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中秋节至2012年春节期间,刘贞坚利用担任巨野县县委书记,菏泽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巨野县田桥镇原党委书记陈某某、山东某能源公司等个人或单位在职务调整、征地拆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通过其妻江英娟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8.1579万元(本报2015年1月31日A06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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