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乱停车,20日起要挨罚
各区至少严查10条路,城管、交警联网处罚
2015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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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4日C01版曾报道87条路将整治人行道乱停车现象。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蓝娜娜) 为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20日起,青岛将在全市开展人行道违法停车专项整治,各区先期挑选10条至20条道路进行试点,城管、交警对人行道乱停车、影响行人通行的行为进行联网处罚。此外,为根治人行道乱停车问题,在贴罚单之外还将增设绿篱、隔离桩等物防设施。
  14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2015年人行道违法停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4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人行道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人行道不按规定停放、影响行人通行的违章停车问题进行处罚。
  方案提出,按照“属地管理与统筹协调相结合、科学引导与严管重罚相结合、重点推进与常态整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人行道违法停车查处联动机制,增设绿篱、护栏、隔离桩等物防设施,改善人行道违法停车现状,保障人行道安全畅通。
  具体而言,从4月起,以市民反映强烈、行人通行安全隐患突出的学校周边、医院周边、港湾车站、消防通道、中心商业区等重点区域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渐次推开。各区市开始对辖区内人行道违法停车问题严重、行人通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区域、路段以及需要增设物防设施的路段进行摸排汇总。
  根据方案,4月至10月,各区市应先期挑选10条至20条道路进行试点。在此阶段,城管执法部门、公安部门将对人行道违法停车、擅自设置人行道停车泊位和人行道违法停放的无号牌车辆、“僵尸车”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整治;对已设置物防设施的道路进行普查,对存在的设置密度不够或设施缺损的进行查漏补缺,彻底杜绝试点路段存在的违法停车问题。同时,对尚未设置物防设施的重点区域加派执法人员,设置临时性物防设施或友情提示牌,发放宣传页,使占压盲道等人行道乱停车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10月起,各区市政府在先期试点基础上,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人行道物防设施设置,推进人行道违法停车专项整治,从根本上解决人行道违法停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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