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2015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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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及中国银监会银监办发[2009]24号文件规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与邹平县华星热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2015-002),已将借款人邹平福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借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号:2014年邹中银司字119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4年邹中银司字148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号:2014年邹中银司字319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号:2014年邹中银司字2191-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年邹中银司字2191-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依法转让给邹平县华星热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现对社会公布,并请相关权利人监督。如有异议,可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联系,联系电话:0543-4350190。
  上述主债务及从债务人请向邹平县华星热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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