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税务人“减负”
28户企业新上纳税百强榜
2015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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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韩微
  4月14日下午,枣庄市“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暨纳税百强排行榜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大厦举行,据了解,2014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现今,行动开展一年之久,枣庄市国税局、地税局结合枣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打连发、呈递进、抓落实、重成效”的工作方式,将分批推出多项措施,以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为纳税人减负。
去年,百强纳税大户“贡献”86.65亿元
  据介绍,2014年,枣庄市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全市税收收入(不含海关代征)完成171.86亿元,同比增长7.08%。其中:国税部门完成国内税收75.87亿元,同比增长8.6%;地税部门组织税收95.99亿元,同比增长7.2。同时,根据2014年综合纳税情况,包括枣庄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在内的企业被评为年度纳税百强行列。
  “根据2014年的纳税情况,枣庄是百强企业税收呈现出规模大,入围门槛提高;前十位构成相对稳定,支撑作用显著;税收集中度高,税额落差较大;近三成面孔更新,发展能力增强的特点。”枣庄市地税局副局长孙中洲介绍,在纳税百强入选名单里,72户企业继续榜上有名,有28户企业新上榜。共计纳税86.65亿元,增长12.5%。从纳税百强企业的产业分布来看, 第二产业主体地位明显,有55户上榜,年纳税62.72亿元;第三产业税收增速快,但总量偏低,有45户上榜,年纳税23.93亿元。而从行业分类看,制造业成为恒业纳税主力军;采矿业上榜户数和纳税额与上年相比分别减少了8户和下降13.88%。
去年,全市小微企业“尝到”2000多万元税收优惠甜头
  为更好的落实十八大以来,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枣庄在政策落实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据了解,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014年4月出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将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调整为10万元。第二次是2014年9月出台的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税收优惠。增值税税收优惠方面,主要是在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第三次是2015年2月25日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4年,全市国税部门共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1607.36万元,增值税税收优惠857.93万元,有力促进了我市小微企业快速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断提升针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措施,引导和扶持全市小微企业做大做强。”王少峰介绍道。
今后,使用手机APP也能纳税
  为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枣庄市国税局、地税局推出四大类措施11项工作。在简政放权方面,分项推出出口退税管理、反避税管理专项业务规范,并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继续减少审批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在发展服务方面,推动涉税业务区域协作,深入开展区域税收合作,建立统一互联网办税平台、优化12366热线服务,推行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信息互通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岗责体系、平台建设标准和数据共享机制;在国际协作方面,主要是开展“走出去”企业涉税诉求专题调研,帮助企业研究解决疑难重大涉税问题;在提效减负方面,健全12366纳税服务平台,继续落实2014年“春风行动”推出的提速登记办理、发票领用、投诉处理和减轻资料报送、表单填写、税务检查等措施,有步骤推广复制上海自贸区创新税收服务措施,大力推进“三证联办”。
  据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王少峰介绍,下一步的税务工作开展“国地联合助发展”活动,并不断扩大实体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的业务范围,完善网上办税功能,稳步推广手机APP等移动互联办税应用,为纳税人提供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的服务体验,努力实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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