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电价下调烟台一年省10亿元
2015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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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王永军 实习生 艾婷玉) 4月20日起,在烟台实施电价政策调整,工商业用电降低0.045元,这将为全市用电户年减负约10.19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
  这次电价调整主要包括五方面,降低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度降低0.0202元。工商业用电每度降低0.045元。农业生产用电每度降低0.0584元。取消部分行业电价优惠,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2016年4月20日起取消全部电价优惠。
  取消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电价优惠每度0.01元,执行相同类别工商业用电价格。开展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贴试点。对2015年3月31日前投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的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每度补贴0.01元。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未做调整。
  按2014年上网电量和用电量测算,此次电价下降,一般工商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户年减少电费支出分别为2.61亿元、7.16亿元、6978.8万元;化肥生产企业年增加电费成本2810万元。综合测算,全市用电户年减负约10.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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