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水工”第一次送水骑车跑了
原来这是男子诈骗,他曾刑满释放后三天就伸黑手
2015年05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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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宋雯) 到水站应聘送水工,可一出去送水就没了踪影。两年间,杨伟国(化名)通过这样的方式,先后从7个水站骑走载有矿泉水的电动车或摩托车。最终,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伟国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
  2014年3月1日上午,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来到市中区一家水站,执意要当天留下干送水工。这个人就是杨伟国。水站工作人员王某至今清楚记得,在与杨伟国协商好工资后不久,有个客户打电话要水,杨伟国主动表示,对要送水的地方很熟,并且要求自己骑着摩托车去送水。
  杨伟国主动干活并非是新人积极表现,而是另有盘算。在骑上二轮摩托车带上一桶水后,他出发了,一切看上去没有任何问题。但离开水站约一小时后,杨伟国始终没有回来,电话不通,而客户也反映水没送到。
  杨伟国就这么跑了。不过两个月后,5月6日晚9时左右,王某与对象在市中区一家快餐店门口发现了杨伟国,他们马上报警,杨伟国被带回了派出所。
  这已不是杨伟国第一次因为佯装应聘送水工被抓。早在2013年5月19日,他就到市中区一家水站应聘送水工,当天下午,他和水站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关某一起送水,关某在路上等他时看到他开着电动三轮车从小区出来向相反的方向跑了,“冲他喊也不听”。杨伟国骑走的是一辆腾海牌电动三轮车,上面还有6桶18.5升的普利思水。怎么都找不到杨伟国,关某报了案。
  2013年至2014年间,杨伟国以这样的方式先后作案6起,累计骗取各品牌电动车、摩托车7辆,桶装矿泉水16桶,矿泉水桶15个,骗取财物价值共计10683元。
  而实际上,杨伟国有多次不良前科。2010年11月,他就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2年6月4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3年5月16日刑满释放。
  就在刑满释放后三天,2013年5月19日,他就跑到市中区的水站应聘送水工,骗走了水站的三轮车和6桶水。此后数次到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等7处水站诈骗。
  市中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成立。依法判决杨伟国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并责令杨伟国退赔受害人各项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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