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2015年05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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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恒海

  最近,国家卫计委陆续公布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意见,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和国人的极大关心。
  从改革方案中了解到,重点是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这样药价就会降下来,这当然是老百姓盼望已久的好事了。但问题不是这么简单。医院的收入一般有三块: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政府补助,医改后就只有医疗服务收费、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了。那么,医院会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一大块收人,必然要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费来解决。这一降和一升,最后的结果能否使百姓看病少花钱呢?成了一个未知数。
  据报道,国家卫计委负责人表示,老百姓看病的负担不会因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而增加,当然这是广大百姓欢迎的。
  笔者认为,公立医院的医改,首先要正确定位“公立医院”的性质。公立医院主要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应为全民健康服务。为保障全民医疗,对公立医院的经营,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逐渐加大投入,才能保证公立医院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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