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对肇事逃逸作不批捕决定宣告
刁镇检察室首次协助侦监部门实行宣告制度
2015年05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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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5日讯(记者 王帅) 近日,记者获悉,章丘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刁镇检察室与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协作配合,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作不批准逮捕决定,并进行了公开检察宣告。这是在章丘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宣告庭公布的首例检察宣告。
据了解,该起交通肇事案中,犯罪嫌疑人违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肇事后,驾驶人驾车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通过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认定,检方结合刑法条件与社会危害性,进行了逮捕必要性分析,并作出建议不批准逮捕的处理意见。
5月11日,刁镇检察室检察人员现场宣告对嫌疑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阐述不逮捕决定的法律依据,当场送达了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表示遵守各项规定,保证诉讼的正常运行,受害人近亲属当庭表示对犯罪嫌疑人谅解。
据介绍,检察宣告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职能,按照确定的范围和程序,在专门或临时场所,对依法作出的检察决定,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公开阐明作出决定的事实和理由,现场宣布决定内容并送达法律文书的司法活动。
从2013年起,派驻检察室成为章丘检察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重要措施之一,其设置布局重点是人口较多、辐射功能强的地区,同时与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对应设置。目前,已先后在普集、刁镇、埠村、绣惠、圣井政府驻地设立五个派驻检察室,今后将逐渐增加与派出法庭对应的派驻检察室的设立,覆盖章丘20镇(街道),968个村(居)。
据了解,通过派驻检察室的检察宣告,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全面便捷实现,又用“看得见”的正义彰显法律的尊严,维护着统一的法治秩序,有利于使宣告庭成为案件矛盾化解的终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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