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述法进行民意测评
述法及其测评情况入档,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2015年05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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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5日讯(通讯员 龙德波 李信 记者 王晓霜)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滨州建设,近日,滨州市出台了《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实施办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的述法内容和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规定,述法内容包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工作与年度考核述职工作一并部署,同步进行。
《办法》要求,滨州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围绕规定的述法内容,总结一年来的法治工作情况,与“述职述廉述德”一并作为年度考核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述法报告内容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一般采取口头、书面双重述法,其它领导干部一般采取书面方式述法。述法报告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办法》规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意测评。述法测评档次与述职测评一致,领导班子一般分为“优秀”、“适应”、“基本适应”、“不适应”四个档次,领导干部一般分为“优秀”、“称职”、“基本职称”、“不称职”四个档次。述法及其测评情况按有关规定存入档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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