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再取消下放30项市级审批
去年10月起已取消下放调整71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
2015年05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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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5日讯(记者 臧振) 淄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走向深入。25日,淄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相关规定,淄博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冻结4项,下放区县27项(其中市、区县分权限管理15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13项,整合优化15项。
  今年4月,淄博首次公布了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百姓找政府办事,该走什么程序、政府该怎么办,清单都有规定。根据当时公布的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市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682项,其中行政审批398项。据悉,25日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通知,系公布权力清单后首次调整。此次调整后,淄博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剩336项。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衔接工作,对取消和冻结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对下放区县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放彻底、放到位,并加强对区县承接部门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区县承接部门要制定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办理时限,确保规范有序承接。要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办理清单。转为其他方式管理的事项作为公共服务事项,继续保留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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