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环评下区县
许可一站办完
2015年05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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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根据《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附件,27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区县。包括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新增二级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建设项目环评许可、护士执业注册、餐饮服务许可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也将下放至区县环保部门。化工、建材、投资5千万元以上其他建设项目;位于集中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的建设项目;耗煤量超1000吨/年的建设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由市环保局负责。
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此前,建设项目环评需先在区县预审,预审完成后再报送市局审批。“下放区县后,企业在区县环保部门完成预审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批,进一步提高了环评手续的首批效率,节省时间。” 本报记者 臧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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