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口频现学生“赊账”被追债
律师:如店家存在欺诈或者引诱未成年人消费,家长可拒付
2015年05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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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杨霄


  在中小学校园周边的一些小卖部常会有赊账给学生的现象,少则几元多则数十元甚至上百元。赊账之后,要求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将钱还上。很多学生家长都有帮助孩子还账的经历,对于小卖部赊账给学生的行为,家长很担忧。
欠小卖部钱一学生被老板追债
  “你该还钱了,不是说好这周一还吗?这都星期四了。”21日下午,记者在市中区一小学门外的小卖部见到这样的场景。一小学生因为欠了小卖部的钱,被老板“追债”,这位学生笑嘻嘻地告知老板过两天就还。当时正值放学时间,小卖部里生意很火爆。这位老板告诉记者,很多小学生经常来他家买零食或者文具,时间长了混个“脸熟”,要是碰到没有带钱的时候,老板就会给他们赊账,一般是一个星期之内还上就行。
  “有时候孩子忘带钱,又急需买一些文具就直接在小卖部赊账了,等到第二天再问我要钱还上。”家长张先生说,孩子上下学都是自己步行,家长一般不送。有时候忘记带红领巾,或者图画本没有了,身上又没有钱,就在学校门口赊账,他第二天再去还上。张先生认为,虽然是应急,但是他并不赞同孩子这种赊账行为。
家长:会给学生一些经济奖励
  记者与几位家长进行交流,了解到很多家长都会给孩子零花钱。“表现好的时候给五角一块,没有给过太多,都是这样几毛钱。”家长王女士说,有时候孩子在家里刷碗、扫地帮忙做一些简单的家务后,就会给孩子几毛钱,作为一种劳动报酬,“给他的钱会让他自己支配,可以买一些小玩具、小卡片等。”
  “放学回家的时候,有时会发现孩子书包里有一些新玩具,问是谁的,他就说不出来,支支吾吾的。”市民李先生说,再仔细询问后,发现这些玩具是在学校门口赊的,“他说他们班有同学在学校门后赊账,先把东西拿走,回来再给钱。”从那之后,李先生就特别注意,反复叮嘱孩子不可以赊账,需要什么可以向家长要,但是一定不可以赊账。
学校:不提倡家长给零花钱
  “开家长会的时候老师说一定不要给孩子零花钱,不然会养成大手大脚乱花钱的坏习惯,而且上学有家长接送,基本用不着什么钱。”市民张女士说,虽然学校不让给,但是有时候孩子要,觉得可以应急。
  “学校里不提倡家长给学生零花钱,更不提倡学生购买零食吃。”市中区光明路小学李亮老师说,学校举行升旗仪式或者班级召开班会的时候,也会反复强调,学生不要乱花钱,家长最好不要给学生零花钱。同时,希望家长和学校能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
律师:未成年人欠款家长可以拒付
  为此,记者咨询了枣庄市玉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进,对于学生在校外赊账的行为,如果购买金额不高的文具或者玩具,属于正常的民事行为范围内的交易,法律上认可。但是如果店家存在欺诈或者引诱未成年人消费,就可以拒付。另外,由于小学生年龄小,属于限制行为能力,同时没有收入来源,如果涉及金额过高的情况下,与年龄不符的时候,家长就可以拒绝付款。根据《民法》规定,商家向未成年人赊账有向其监护人提前告知的义务,否则,一旦形成法律诉讼,家长有权拒绝承担此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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