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气象局长公车私用被警告
2015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滨州8月7日讯(记者 王晓霜) 近日,滨州市纪委通报6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问题。
  惠民县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振国公车私用问题。惠民县纪委给予李振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   沾化区第二实验学校教师兼司机王春华公车私用问题。沾化区纪委给予王春华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  
  高新区油区办主任、文化产业园主任苟佃义借用下属企业公务用车问题。高新区纪工委给予苟佃义党内警告处分。  
  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驾驶员丁淼公车私用问题。北海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对丁淼通报批评,并由其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北海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北海经济开发区拆迁和建筑管理办公室主任贾金生进行诫勉谈话。
  无棣县环保局驾驶员牛超公车私用问题。无棣县环保局对牛超作出辞退处理,责令负有管理责任的副局长崔朝辉作出书面检查。  
  阳信县水落坡镇教委工作人员张士明公车私用问题。滨州市纪委给予张士明党内警告处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