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成破院保护得提速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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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樱

  济南老街东华街5号的督城隍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距今已有646年的历史。现古庙仅存山门、前殿和部分倒塌的戏台,内部也被改造成出租房,院落破败,房瓦破碎。历下区文物保护科工作人员回应,督城隍庙的修缮进程如果顺利的话,今年争取开工。(详见10月26日《齐鲁晚报》“啥,这是646岁的督城隍庙”)
  东华街5号的破房子,竟是济南老城的督城隍庙,真是叫人既惊喜又心酸。如今这里破败不堪,沦为租住地,而且仅剩下一个门楼,里面的构造已经废弃,其保护状况很是堪忧。
  毋庸置疑,修缮文物需要走严谨的程序,而督城隍庙修缮计划之所以“姗姗来迟”,原因复杂多元,主要有两方面因素:第一,此处房子的产权属于个人,他们把房子都租了出去,因此前期的协调工作比较繁琐,要找到产权居住者,并妥善安置居民;第二,保护设计方案已在历下区政府信息采购网站上公布过三次,但没有单位报名参与。文物修缮需要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寻找起来有难度。但修缮就真的没有对策了吗?
  文物承载着城市的文化内涵,是看不见的GDP,看得见的民族记忆,相关部门亟需“动”起来。产权问题复杂,可多些现场办公,联合当地居委会与办事处,积极协调督促。而寻找修缮队伍,可通过媒体等平台公开寻找,也可跨省、跨国征集。审批与执行也应简化与提速,别将时间总是内耗在等待中,可适时推出“豁免”政策,让修缮计划提到“快车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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