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热计量 还得再等等
今年的收费政策目前尚未出台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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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 蒋龙龙) 26日,针对目前多位居民咨询何时申请今冬热计量供暖的询问,济南热电、热力等热企介绍,由于热计量收费的济价格字【2014】73号文件只适用2014-2015采暖季,居民要想申请热计量供暖,还得等一等,要留意小区内的通知。
  居民所要申请的“分户计量收费”指的是用户通过对自己在采暖时室内温度的调节,控制户内输入热量,从而起到节能降耗的目的。用户在每年签订“分户计量收费合同”后,相应执行该合同中条款。
  据记者了解,省城目前已经实现分户计量收费的小区并不多。因为热计量收费对居民家的条件要求较为严格,必须是符合供热计量条件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采用热量表的精度等级应符合二级以上标准,且数据可以完整上传,待供热企业工程验收完毕后才可实施热计量收费。
  实行热计量收费是热企和居民单独签订热计量用暖合同,小区内的居民可自行选择。
  济南热电和济南热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去年《山东省供热条例》开始实施,济南市为了配合新的供热条例,出台了热计量收费的具体文件。在该文件中,济南市规定,济南热计量收费实行多退少补,“但是其超过部分的收费上限不得超过10%。”而且该文件规定,该文件只适用2014-2015一个采暖季,“意味着该文件今年自动失效。”
  热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居民可在11月15日之前,按照供暖面积来缴纳供暖费,然后根据实际的用热量和新出台的文件,来确定最终的缴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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