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旅行社港澳游仍存“低价团”
遇到“零负团费”陷阱,请打电话投诉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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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 王永军 通讯员 梁立丽 盖颖) 近期,内地游客赴港旅游,因拒绝购物被殴致死,该游客系报名参加的低价旅游团。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旅游者在选择出境游时注意甄别“低价团”,警惕“零负团费”陷阱。 
  近期,旅游部门在市场检查和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个别旅行社的组团线路报价,特别是港澳游,存在着报价明显低于正常团队操作成本的“低价团”。这些“低价团”一方面通过低价吸引旅游者、迅速占领旅游市场的同时,对合法合规经营的旅行社造成冲击。 
  另一方面,旅行社为填补成本,在行程中带领游客频繁进店购物,行程单中的景点反而走马观花,无法实现旅游的真正价值。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烟台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醒旅游者在选择出境游时应该注意几个方面。 
  甄别“低价团”,警惕“零负团费”陷阱。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合理估算产品成本,勿存侥幸心理。对于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不合理低价线路,要谨慎甄别、选择。 
  旅行社出于采购成本等优势,在个别时间段对个别线路推出较低价格的产品,属于正常的市场经营或促销行为。但不少旅行社推出的低价团,通过“零负团费”的操作模式诱骗旅游者消费并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旅游法律法规所禁止的。
  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自费购物项目以及参加哪些自费购物项目。个别旅行社在操作“低价团”过程中,要求旅游者必须签订自费购物协议。 
  旅游者在报名参团时,要认真阅读合同,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对行程单和自费购物协议,要详细了解旅游服务的具体内容。 
  在旅游过程中购物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警惕以“企业赞助”“店庆促销”“攀老乡”“祈福避祸”为噱头的购物陷阱。遭遇强迫购物时,要注意留下相关证据,行程结束后向旅游管理部门或工商管理部门反映问题。 
  市民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咨询烟台市旅游投诉电话:0535-12301、627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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