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被泄露,过半人群曾有过
电话号码居首,消保委呼吁对非法信息采集者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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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 吕璐)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亟待保护。青岛市消保委等国内30家消费维权单位进行的调查显示,过去一年中,五成多受访者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消保委建议对非法信息采集者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 
  通过网络调查,26日,青岛市消保委等国内30家消费维权单位发布《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状况调查报告》。调查发现,对于大多数受访者而言,“大数据”这一概念依然比较陌生,但对于“个人信息在大数据时代是否更容易泄露”这个问题,有76%的受访者给予了肯定的回答。而在“过去一年中,有没有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调查中,52%的受访者认为“有”,认为“没有”的受访者约40%。调查显示,泄露最多的是个人通讯信息,达到33%;其次是个人身份信息、个人消费信息、个人财务信息、个人社会关系信息等。
  青岛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大数据”时代,对个人数据的收集方式更加多样,比如智能手表、运动手环之类的个人穿戴式智能设备,就有将个人健康数据上传到服务器的功能。只有44%的受访者表示知道有这个隐患。在对于个人信息泄露渠道的调查中,被认为最容易泄露个人信息的是网站,包括电商平台、搜索引擎、门户网站等,占14%;其次是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个人信息终端上的APP等。
  调查中,20%的受访者建议加大惩罚力度,制定惩罚性赔偿制度。19%的受访者建议要规定个人信息使用者和收益者对个人信息来源进行合法性审查。
  针对调查结果,青岛市消保委等国内30家消费维权单位共同发出倡议,建立规范合理的个人信息采集使用制度,信息、数据的采集使用必须得到当事人的授权;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加大对非法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非法采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
旅游网站投诉多 行业法规存空白
  本报青岛10月26日讯(记者 吕璐) 在旅游网站办理出游或订酒店的人越来越多,霸王条款、误导宣传等投诉也逐年增多,但国内针对在线旅游的法规存在空白,造成监管难维权难。26日,青岛市消保委等国内3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呼吁,应出台在线旅游业服务标准规范,便于政府监管和企业自我参照。
  眼下,在网上预订旅游产品已成为一种潮流,全国在线旅游服务投诉也明显上升。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在线旅游服务投诉2123件,同比增长1.7倍。
  26日,青岛市消保委等国内3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呼吁,针对在线旅游业出台相应的部门规章,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规范,并制定服务质量标准等行业标准,便于监管和企业自我参照。 
  工作人员介绍,新兴的在线旅游行业,由于存在涉及环节众多、责任相对模糊不清、尚未形成统一行业标准等问题,以至于许多消费者通过在线旅游网站购买旅游、出行产品时,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难,容易吃“哑巴亏”。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警惕低价诱惑陷阱,拒绝接受霸王条款,还要明确旅程详细安排,看清押金退还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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