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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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6日讯 (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张泽文) 记者从莱芜市交警支队获悉,从10月16日起,莱芜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其中,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梳理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记者了解到,本次重点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涵盖:2012年至今,公路500米范围内发生3起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公路2公里范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2013年以来连续发生3次以上同类情形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中尚在建设施工,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施工路段及未开通的道路;农村公路特别是山区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等道路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落实“三同时”要求通行的道路;学校、旅游景区周边道路,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道路以及弯道、坡道、隧道、桥梁等易结冰、易起雾、易积水和易发多发事故路段等10项内容作为排查重点。
  据介绍,莱芜交警支队在全面摸清存在道路安全隐患的路段数量、分布情况和风险等级,建立详细道路安全隐患基础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按照“全部覆盖、不留死角、合理实施、分类汇总”的原则,综合考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事故因素,实行大队领导包面,中队领导包片,民警包段的工作模式。同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隐患危险程度和风险等级,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梳理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在梳理分类的基础上,对辖区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体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向当地政府进行专题报告,提出临时管理措施和整改建议。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和危险等级,确定安全隐患路段挂牌督办等级,实行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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