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中院去年受理申诉120余件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相关链接 
  本报聊城10月26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王希玉) 26日下午,记者在聊城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启动仪式上获悉,去年聊城中院受理申诉再审案件120余件。 
  市中院在2013年年底成立再审立案庭,受理对人民法院一二审判决不服的案件。每年纠正案件几十件,约占受理案件的40%。受理再审的案件主要是一些程序不合法或者当事人找到足以推翻原审判决新证据等一些原因的案件。为引导申诉人理性表达诉求,市中院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 
  律师代理申诉适用一下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的其他案件。 
  律师代理申诉,实行代理双方自愿原则。进入法院值班律师需具有以下条件: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过程中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业务水平较高等。律师在值班时,为申诉人免费提供案件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等法律服务,不得收取当事人钱财。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