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价一降再降,供暖即将降价,热源价格咋不降?淄博市物价局:
供暖降价,蒸汽价格将随同调整
2015年1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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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博双星供热有限公司代表王群发言。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 刘晓) 淄博市降低中心城区供热价格听证会上,8家经营者代表均提出希望能够重新启动2008年制定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物价部门表示,将会重新进行讨论研究,把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提上议事日程。
  “我们在承诺提供安全稳定的热源供应的同时,也希望物价部门能够重新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让煤炭价格和供热价格能够实时联动起来,切实帮企业解决困难,保障企业发展。”淄博热电集团代表孙秀芝说。
  据了解,根据2008年出台的《关于调整中心城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规定,标煤价格变动在20元/吨以内时,蒸汽价格不做调整。在此基础上,煤价每上涨或下降10元/吨,蒸汽价格相应上、下调整0.4元/吉焦,由市物价局根据煤价变化情况,每季度调整一次。但由于种种原因,煤热联动在2009年实行了一年后彻底中断。
  此外,淄博热企80%以上的热源来自电厂蒸汽或高温水、循环水等。因此,煤炭价格下降直接降低了蒸汽生产成本,对发电企业影响较大。随着供热企业亏损较严重,物价部门也将适时调整蒸汽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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