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四轮可无证驾驶?
朋友圈疯传“牌上用不,照驾需不,路上常正可轮四动电”言谣属纯称门部警交,
2016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1月21日讯(记者 周千清) “电动车真的可以不挂牌上路了?不是正在整治吗?”20日,一条“新能源协会与交警协商之后,电动汽车从1月21日开始可以正常上路,不需驾照,不用上牌”的消息在朋友圈传开,不少市民相互打探是真是假。对此,记者联系到交警部门,工作人员称此消息“纯属谣言”。
  自1月11日,菏泽城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后,菏泽三轮、四轮电动车车主、销售商们都处在观望状态。部分车主想开车上路但是又不敢,有些销售商们也感觉到生意受损,19日,菏泽义乌电动车市场、菏泽恒盛电动车市场等商户为反对电动车一刀切治理的做法集体罢市,关门停业,停止一切售后。
  21日,一则声称为新能源协会的机构发表声明,称“经新能源协会与交警协商之后,电动汽车从1月21日开始可以正常上路,不需驾照,不用上牌,但不能违章,之前有违章罚款的,请把单据交过来,本公司可以给交警队协商退款”。这则消息如同是正在观望中的电动三轮、四轮车主的一剂定心丸,并迅速在朋友圈传播开来。罢市风波过去之后,菏泽人的微信朋友圈又热闹起来。“不知道这个信息是真的假的,之前不敢开车上路,如果是真的,我就能开了。”市民陈女士说。
  对此,记者联系到菏泽公安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菏泽交警方面并未与任何社会组织、协会、个人达成任何关于电动车辆可无证行驶的协议。这完全是虚假消息,我们已经把这件事情向领导反映,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该工作人员称,对电动四轮车的治理工作仍在进行中,他呼吁市民按照《致四轮电轿车驾驶员的一封信》当中的要求,遵章驾驶,安全驾驶。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李洪观律师告诉记者,违法行为人恶意传播不实信息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公民,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所以市民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一味相信,更不要去转发和传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