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再开环保罚单,七单位被罚近40万
2016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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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16日讯(记者 刘德峰) 近日,济南市环保局发布一批环境违法信息,明湖热电等7家单位因环境违法被公开曝光,并被处以罚款近40万元。
  其中,济南久安脂类化工有限公司在未依法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于2014年5月开工建设胆碱甜菜碱项目,被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10万元。
  济南德瑞丰环保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0吨四甲基吡嗪技术改造项目及年产300吨医药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主体工程,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被责令立即停产,处以罚款4万元。
  国电山东济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长清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被责令立即停产,处以罚款4万元。
  山东英才学院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折算浓度超标,被处以罚款3万元。
  山东职业学院锅炉外排烟气中氮氧化物折算浓度超标,被处以罚款3万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外排废水中氨氮浓度超标,被处以罚款21465元。
  另外,2015年12月3日,明湖热电因厂界噪声超标被处罚款0.5万元。2016年1月4日,环保局复查发现仍未达标,因此,对明湖热电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计罚天数27天,处以13.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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