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专卖店”里买到翻新机
手机投诉连续三年高居李沧消费投诉榜首,监管部门公布典型案例
2016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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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对手机经营商进行检查。(资料片)
  手机类消费投诉快速上升。(资料片)
   本报记者 吕璐 本报通讯员 刘玉磊
  苹果翻新机当成新机卖、“糯米”手机当成“小米”出售……智能手机更新换代越来越快,跟手机相关的消费投诉也越来越多。通讯器材类消费投诉已经连续三年位居李沧区消费投诉首位。14日,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一定要擦亮眼睛。
案例一:新瓶装旧酒 翻新“苹果”成新机
  市民王女士年前在一家标有“苹果专卖店”的手机店购买了一款iPhone 6手机,购买时王女士看到销售人员现场打开包装盒,而且各种配件、说明书等一应俱全。王女士购买使用几天后,感觉手机运行速度较慢,便到苹果官网上输入手机序列号查询,发现官网显示“这是已更换产品的序列号”!王女士怀疑买到翻新机,找到专卖店理论,但专卖店拒不承认,于是王女士便向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执法人员随即到该手机店进行调查,发现该店并不是真的专卖店,负责人也迫于压力,承认他们将回收来的二手iPhone 6手机更换了主板,冒充新机销售给王女士。执法人员责令手机店为王女士退货,并对涉嫌消费欺诈的手机店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目前市面上销售的iPhone、三星等知名品牌手机存在大量的翻新机,且包装与新机几乎无任何差别。消费者在选购这些品牌手机时尽量到大型商场购买,并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购买后及时查询手机序列号,以免上当受骗。
案例二:指鹿为马 “糯米”当成“小米”卖
  去年,大学生小李想购买一部小米4手机,便到李沧区某标有“小米专卖店”门头的手机店进行选购。该店销售人员听说小李的想法后,称店内有小米4现货,让小李先付款。付完款后销售人员却称小米4刚好卖完,小李便表示要退款。此时销售人员向小李说,小米公司除了小米及红米系列外,又出了一款“糯米”手机,而且配置和小米4相同的一款价格还比小米4便宜200元。于是小李便买了这款“糯米”手机并得到200元退款。可回到学校拆开一看,发现这款手机配置比小米4差很多,而且网上价格只需要几百元!并且,“糯米”手机根本不是小米公司出品。感到被“忽悠”的小李随即向李沧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随即到店内进行调查,发现店内并没有摆放“糯米”手机,经询问手机店经理,经理承认糯米手机并非小米公司生产,并且销售人员存在误导小李的行为。最终,手机店同意退还小李1299元购机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目前市面上手机品牌较多,部分知名度较小的手机生产商利用打擦边球、傍名牌等方式将自己生产的手机命名与知名品牌相近,即所谓的山寨手机。一些不法手机经销商利用消费者对手机品牌不了解的情况将“山寨机”当成知名品牌手机销售。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前最好对自己想购买的手机品牌进行了解,并到正规的品牌手机销售场所进行购买。
案例三:强制绑定 合约机当成裸机卖
  市民胡先生在李沧区某手机专卖店选购手机时,发现某品牌手机标价比其他手机便宜将近200元,而且还“免费”赠送手机卡。于是胡先生便购买了该款手机,并且在销售人员的指导下在一些合同上签了字。回家后胡先生仔细查看了签订的“合同”,却发现自己购买的竟然是合约机!该合约机不仅不支持胡先生原来使用的电信手机号,而且每月最低消费将近200元。胡先生随即向李沧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随即到该店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店内并没有标明胡先生购买的手机为合约机,且对合约机套餐资费等也没有任何提示。因此,该手机店涉嫌侵犯了胡先生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最终该手机店同意为胡先生退货并协调运营商为胡先生办理销号手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目前许多手机经销商与手机运营商存在合作关系,因此,一些经销商会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合约机当成裸机销售,使消费者不得不使用该运营商的手机套餐。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一定要事先询问清楚手机是否为合约机,并且在交款时慎重签订相关合约,仔细阅读合同内容,防止被强制绑定。
案例四:高额付息 分期付款有猫腻
  市民石女士去年在李沧区某手机店购买一款三星手机。考虑到价格较贵,刚好看到店内宣传可以分期付款,于是石女士便想办理分期付款,签订协议前石女士特意问了问每月利息是多少,销售人员告知其与信用卡分期利息差不多。可当第一个月扣款后,石女士发现扣款利息远高于银行同期,12期算下来,石女士差不多要支付将近40%的利息。于是,石女士便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经过调查,该手机店负责人承认,该店提供的分期付款并不是与正规银行合作,而是与某金融借贷公司(即民间借贷)进行合作,因此贷款利息也比正规银行高很多。执法人员随即查看了石女士的分期协议,发现协议内对利息的约定为“以实际扣费为准”。最终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协调下,石女士与手机店达成一致,石女士一次性付清剩余欠款,解除该分期合同。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目前一些手机经销商为吸引顾客,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帮助一些经济不宽裕的消费者完成购买高价手机的愿望。但消费者在办理分期时要详细询问分期付款合作的金融机构以及具体贷款利率、提前还款要求等,以免最终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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