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
标价8.99收13元顾客获赔500元
2016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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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殷萍 通讯员 王惠) 标价为8.99元,但结账时商场却收了13元,经消保委调解,黄岛一顾客购物获赔500元。
  2015年5月12日,李先生到黄岛区某大型购物商场买糕点,标价为8.99元,但结账时却被收了13元,李先生认为商场存在欺诈行为,次日到黄岛区消保委投诉,要求合理赔偿。
  经过调查了解,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商场在内部管理中存在漏洞,误收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经过调解,商场同意退货,并按《消法》有关规定,给予消费者500元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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