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被收取万元“劳务费”
十六里河街办:代理公司收的,和街办无关
2016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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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张收据没有任何公章。
     “办房产证要交一万多元劳务费?”25日下午,市民吕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年前在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申请办房产证,但被街道办收取了一万多元的“劳务费”。对此,十六里河街道办回应称,他们是委托一家房地产事务所办理的房产证,劳务费是由这家房产代理收取,和街道办没有关系。

文/片 本报记者 戚云雷 实习生 刘晓利          
  过户房产被收“劳务费”
  据吕先生介绍,他父亲已经去世,退休前是十六里河镇政府的职工,名下有两套镇政府分的房子。去年年底,母亲病故后,他想把父亲的两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于是到街道办咨询。
  吕先生说,刚开始他提出遗产继承的方式过户父亲的房产,但街道办不同意,说按照“房改房”规定,要办理房产证才能过户。由于大房产证在街道办那里,吕先生没法独自去办理,最后不得不妥协接受了街道办的建议。
  去年10月28日,吕先生到街道办指定的一个地点办理手续。因房屋实际面积多出登记面积,吕先生要交3万多元钱的房款,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要求他再交一万多元的“劳务费”。“两套房,其中一套要4415.4元,另一套6083.1元,一共10498.5元。”吕先生说。
“劳务费”收据上没有公章
  吕先生说,本来去年10月份交了钱后,街道办承诺当年就能把房产证办下来,但直到现在也没拿到证。无意中吕先生翻出了当时交款的收据,突然发现这张“劳务费”收据上竟然没有公章。吕先生开始怀疑自己交的这笔“劳务费”是不是政府规定的。
  随后,吕先生分别咨询了市、区两级房管部门。“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办房产证都不收费了,如果是‘房改房’,最多也就收取80块钱的开户费。”吕先生说。
  得到房管局的答复后,吕先生更加认定街道办的“劳务费”收取不合理,便拨打12345投诉。吕先生说,投诉后自己接到了街道办的电话。“第一次他们说大家都交了一万块钱,钱全部交到房管局了,第二次又说可以多退少补,两次解释我都没同意,他们最后说这个钱是给代理人了。”
  “为什么找代理人呢?难道他们街道办办不了这个事情?”对于街道办的解释吕先生表示质疑,有多户居民办房产证时都被要求交一万多元的“劳务费”,这笔钱收得是否正规以及这笔钱的去向,他们都不清楚。
街道办回应:
“劳务费”是代理公司收的

  针对吕先生反映的情况,25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据党政办公室的王主任介绍,2007年时,他们办事处还是镇政府,考虑到房改工作比较复杂,而且镇政府内没有专门办理房产证的人,所以委托了一家房地产事务所办理相关事务。
  “我们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房产证,对方肯定得收取费用,现在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服务也比较常见。”王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当时就收取劳务费一事征求了所有业户的意见,业户们也都同意。  
  至于办房产证要交万元“劳务费”是否太贵,王主任称,业户的这笔劳务费都交给了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按照什么标准确定的收费数额他们并不清楚,而且钱是直接由代理公司派工作人员收的,不经过办事处,所以收据不能盖办事处的公章。
  就收费标准问题,该办事处宣传科的吴科长称,据她了解,“劳务费”的收取标准是根据当年镇政府和代理公司签订的协议内容,本来是每平米95元,后来给了优惠价为每平米90元。
  记者从济南市房管局了解到,办理房产证只需交住宅登记费和交易手续费,其中住宅登记费为80元一套,交易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平米4元。如果是“房改房”,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按照地税局交税的实际成交价格的1%,由国土资源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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