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侯端敏获刑11年
受贿总数近八成发生于案发前两年
2016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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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端敏受审。(资料片)
     9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发布消息,潍坊中院已经依法宣判济宁医学院原党委书记侯端敏受贿案,认定侯端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3.226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本报记者 张焜      

身为公务人员
收受他人财物

  8日上午,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侯端敏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侯端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侯端敏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悉,该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管辖,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侯端敏涉嫌受贿一案。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端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3.22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当依法处罚。
  综合考虑本案被告人具有的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全部退赃等从轻情节,以及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侯端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13.226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农家子弟出身
曾立志要做清官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资料显示,1995年初,农家子弟出身、40岁的侯端敏就任鱼台县长。对组织的培养和安排,侯端敏充满了感激。彼时,踌躇满志的他立志做一名清官、好官,上任之初他立下誓言:不贪污,不搞女人,不给别人提供制造谣言的机会。2003年2月,侯端敏任济宁市副市长,五年后,任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一直到2011年11月,56岁的侯端敏被任命为济宁医学院党委书记,官至正厅级。2015年1月29日,他被纪委工作人员带走调查。
  2012年初,从事药品推销的文某得知侯端敏已就任济宁医学院党委书记,便找到侯端敏的远房外甥史某某结识侯端敏,打算向附属医院推销药品。考虑到侯端敏不便接触,史某某就做侯端敏妻子的工作。从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侯端敏案发,文某先后15次通过史某某给侯端敏和他的妻子送钱。文某所处的推销环节,仅仅188万余元的药品,七成回扣就达42万余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揭示了药价畸高的原因。
  2012年,济宁市某房地产财务总监侯某某为了让侯端敏把儿媳安排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到侯端敏家中送去20万元,事成之后,又陆续送了8万元表示感谢,请侯端敏继续关照其儿媳的工作。
受贿多数发生于
在校任职期间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侯端敏应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某负责人的请托,为其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四次收受其现金8.1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50.391万元,这也是侯端敏受贿案中最大的一笔。
  济宁一家企业与济宁医学院合作托管当地一家医院,为尽快促成合作,企业负责人找到侯端敏寻求帮助。在侯端敏的过问下,合作顺利实现。为表示感谢,2013年7月和2014年6月,这家企业的负责人两次送给侯端敏共40万元。
  据介绍,检察机关指控侯端敏的28起受贿犯罪事实,只有一起是其在鱼台县时犯下。2002年,侯端敏离任鱼台县委书记前,收下了他曾大力支持的鹿洼煤矿矿长张延金送来的10万元。另有10起受贿发生在其任济宁市副市长期间,有17起发生在其任济宁医学院党委书记期间。从2002年至2011年的九年间,侯端敏11起受贿总数折合人民币69.004万元,而在2012年至2014年的两年间,17起受贿总数就达到244.222万元,占其受贿总数的近78%。
  在剖析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时,侯端敏在悔过书中写道:“很多人以人情为由头,借年节和红白喜事之机,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范畴的钱物,收下就得违心地给人家说话办事。”
对组织隐瞒高考前改年龄 青岛教体局一党员被除名
  本报讯 近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称,青岛市为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通报了青岛市京剧院原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胡文龙违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青岛市南区教体局教研中心历史教研员胡霞(原名李书平)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以及青岛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北万社区党支部违规发展党员等三起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问题。
  通报称,青岛演艺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市京剧院董事长郭建青违反职称评审工作程序,违规在胡文龙职称变更申报材料上签字审核同意。市纪委分别给予胡文龙、郭建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胡霞在被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发展为预备党员期间,对组织隐瞒其在高考前更改姓名、出生年龄、籍贯等严重错误。市南区教体局教研中心党支部未对胡霞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核实,未严格政治审查,违规发展胡霞入党。经市南区教体局党委批准,市南区教体局教研中心党支部对胡霞予以党内除名。市南区纪委给予市南区教体局教研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姜作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南区教体局教研中心党支部组织委员董坤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南区教体局党委免去其党支部组织委员职务。 
  2011年7月至2014年12月,北万社区党支部在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为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未严格履行民主推荐、公开公示、投票表决等程序,违反了党章及发展党员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棘洪滩街道党工委给予北万社区党支部书记杜吉旭党内警告处分。     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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