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7·21”女童失踪案人犯伏法
案发后,5000人曾在全市范围内搜寻两失踪女童
2016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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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24日,本报对女童失踪案的报道。
     本报济宁12月17日讯(记者 岳茵茵) 15日,嘉祥“7·21”女童失踪案罪犯王泗君以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并于当日伏法。2015年7月21日,王泗君将两名年仅8岁的女孩哄骗上了电动三轮车带走,囚禁在地窖的铁笼内先后实施猥亵、奸淫,致两女孩死亡。
  2015年7月21日14点,嘉祥两个8岁的女童结伴从疃里镇大张村张子祎家中去村里上补习班。15点,老师发现俩女孩没来上课,赶紧让学生去她们家里问情况。
  16点,家人得知俩孩子不见了,18点到疃里派出所报了警。事发后,民警和两家人的亲朋邻居、济宁应急救援队的志愿者等派出十几辆车去找孩子,附近乡镇甚至周边的金乡、汶上、兖州等县市共约5000人,参与到搜寻孩子的队伍中。
  7月22日中午,嘉祥警方经过调取村里的监控,发现了一个重大线索——一个戴草帽、骑着电动三轮车的老头在大张小学附近出现,车上还载着两个小女孩,经确认是丢失的两个女孩。
  7月23日中午,嘉祥警方发布微博称已获得重大线索,将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破案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市民给予10万元奖励。
  14点左右,失踪女孩的家属接到一个电话,说在邻村高庙村有一个骑三轮车的老头被村民围住了。两辆汽车、七辆摩托车同时出发,迅速赶到上述地点,结果发现消息不准确。随后,搜寻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搜索。
  7月24日19点,嘉祥警方公布消息称,两女孩失踪案嫌犯被抓,女孩已经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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