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的鸡爪
2018年06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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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子
  自从意识到“中年发福”这几个字牢牢跟着我,怎么甩也甩不脱后,薯片之类的零食就被我痛下决心断舍离了。取而代之的是泡椒鸡爪,焦虑的时候来一袋,时间很快就飞走了,然而只有像啮齿动物一样啃食的那段时间不焦虑,啃完了依然焦虑——大概消除焦虑的最好办法还是根治拖延症,吃东西只是拖延的另外一种表现。
  提到鸡爪,《吕氏春秋》里这句话的引用率很高:“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距数千而后足”,齐王之爱食鸡爪,就此载入史册。我猜想他吃的大概应该是所谓“掌中宝”的部分?爪子的部分不知道下落如何。也不知道齐王吃的掌中宝什么味道的,鸡爪总要重口味的才好吃,后面还有一句说齐王一开口就是鸡足的味道,这句就有点引人遐思了,还能够闻到味道的话,可能就没那么重口味了。
  古代的诸多笔记小说里,经常把这类用“掌中宝”或者“鲤鱼须”之类量少而难得的原料攒出的菜,推为骄奢或者豪富的表现。当时的作者们要是知道千百年后,大家可以轻松地买到大包大包的鸡爪当零食,可能会相当惊诧吧。每当我想到这一点,吃鸡爪的时候就不由得更用力地啃一啃,嚼一嚼。
  但是古人恐怕不会把鸡爪看做什么值得上桌的高级东西,更不会专门巴巴地攒上一盘,清代的李调元写过的“烹鸡冠爪具,蒸豚椒姜并”,似乎也只能说明鸡爪在整鸡菜里的重要地位。翻翻清以前人们写的菜谱和食单,基本找不到鸡爪的身影。人们对鸡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肉上,鸡爪的地位比鸡胗鸡肝之类的下水要低多了,历史上的鸡爪似乎完全隐身于文字之中了。 
  想来鸡爪成为菜式,大概还是近现代大规模的餐饮业出现之后的事情。要凑够作为原料的鸡爪,分解来用的鸡必定要有一定的数量,只有大餐厅或者较为现代的出售分解鸡的市场才可以满足这个要求。否则就算是贾府之类大家庭,每天杀的鸡的爪子恐怕也凑不出足够的数量来。
  最近我常吃的一个鸡爪品牌企业上市了,想想这种很多地方的人都弃之不食的下脚料,有如此多像我一样的拥趸,能够努力地啃鸡爪啃到企业上市,就觉得人们的爱好真是非常难以理解。虽然食物其实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有这么多人愿意花那么多时间,不辞辛劳地把鸡爪上那一点点肉清理下来,就觉得还是有些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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