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台阶占道,骑车躲避脚划伤
家长认为物业应担责,物业则表示“谁主张谁举证”
2018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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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片 本报见习记者 王成

  近日,壹粉“丝路花雨1039”向齐鲁晚报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发来情报并@记者,称自家小区内有一亭子的台阶把旁边道路占了三分之二,孩子骑电动车躲避台阶时把脚划伤。孩子的母亲胡女士认为在划伤这件事上孩子占一部分责任,但台子也应有一定责任,所以要求物业赔偿3800元医疗费并整改台子。但物业却表示,赔偿医疗费需要有责任认定,不能凭嘴说,最起码谁想说明一件什么事儿,谁就应该举证。亭子旁是景观道,而且不是物业所建,所以无法整改。

  ◇家长
亭子底座外延占道
孩子骑车经过摔伤

  8月28日下午,记者根据壹粉提供的线索来到金柱大学城B区了解情况。在该小区内西侧确见一亭子底部的台阶外延到旁边的道路上,道路上只留下约3个半正常成人脚掌长度的空间,台子边缘呈斜面,高度超过脚脖,不时有人骑车或步行经过该处。
  在当事人胡女士家中,记者见到了因脚被划伤而卧床休息的胡女士的儿子,伤在左脚脚踝内侧靠后部,伤口处隐约还可见渗血的情况。胡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家搬来时道路旁并没有这个亭子,亭子是2017年10月份左右才建成的。今年8月26日上午,她上七年级的儿子骑电动车经过位于11号楼西南侧的亭子旁时,脚碰到亭子的台子后,脚踝向内移动导致脚踝被电动车撑子划伤。划伤后胡女士急忙带儿子到诊所处理,诊所让她带孩子去医院对伤口进行缝合并称可能留下疤痕,随后在朋友的建议下胡女士购买了一套价值3800元的“生命液”为儿子治疗。胡女士说现在离开学越来越近,但孩子还不便行走,她心里很着急。
  胡女士认为在划伤这件事上孩子占一部分责任,但台子也应有一定责任。于是26日下午她找到小区物业,要求赔偿3800元的医疗费并整改台子。但物业却告诉她因亭子不是物业方面建的,所以没有权利管。“孩子受伤了物业起码来看看,俺那邻居还知道来看看孩子呢,咱不是给他要多少钱。”胡女士说他们家对物业在处理这件事上的态度不满意。
◇物业
赔偿需有责任认定
“谁主张谁举证”

  随后,记者跟随胡女士一家来到聊城市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学城项目部,一位自称是金安物业客服部的白姓主管接待了胡女士一家。白主管说,事发当天他们接到电话得知有孩子摔伤后就到亭子附近查看,但并没有发现亭子旁边有任何锋利的东西。物业方面还安排了楼管员与胡女士保持联系,并到胡女士家中拍照,劝胡女士放宽心。 
  白主管表示,亭子不是物业设计的也不是物业盖的,物业是后期接管的,亭子是硬件设施不是软件设施,而且亭子是甲方建的,事发后物业与甲方进行了联系,确定图纸上有设计亭子才会建设。并且不应该说亭子的台子占路,因为亭子旁边的路是景观路,但路的空间最后留多少,这是专业性的问题,白主管说作为物业她无法解答。对于胡女士赔偿医药费以及整改亭子的诉求,白主管说,赔偿医疗费需要有责任认定,不能凭嘴说,最起码谁想说明一件什么事儿,谁就应该举证。至于亭子整改,因为亭子不是物业建的,所以物业无法整改。
  “出于人情可以去看看孩子,咱也是心疼孩子摔了,但是原因不是物业造成的,这个是明确的。”对于胡女士一家质疑的物业没有派人探望,白主管回应道。白主管同时表示,按照规定16岁才可以骑电动车,但是胡女士的孩子才13岁。而且小区内有环形大道,亭子旁是景观道,家长都有常识可以教育孩子危险。
  采访最后,白主管还向记者展示了一段亭子北侧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当天胡女士的儿子低头骑电动车行驶在路上不慎摔倒在绿化带中。白主管说,监控中显示的路段位于亭子北侧,他们认为胡女士儿子的伤是监控中显示的在绿化带中摔倒造成的。至于为什么不直接展示亭子的监控,白主管表示,监控不是360度全面覆盖,亭子位置位于监控盲区。对此,胡女士的儿子则告诉记者,当时受伤后开始没感觉,后来感觉脚上一热,往下一看脚已经流血了,然后在返家的路上因为一直看脚,不小心就歪在草坪里。
  采访结束后,胡女士的丈夫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会继续与物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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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内亭子底部的台阶外延到旁边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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