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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图书馆举行征文活动,投稿截止到9月10日
2018年08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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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29日讯(记者 李德领) 为打造“书香花城·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引导更多的读者走进图书馆,了解图书馆,2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菏泽市图书馆将举行“庆祝公共图书馆法·我爱图书馆”征文活动,投稿时间截止到9月10日。
  据悉,此次征文活动由菏泽市文广新局主办,菏泽市图书馆、各县区图书馆承办,以“阅读·我爱图书馆”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活动对象为在校所有大、中、小学生及全体社会公民。
  征文围绕“阅读·我爱图书馆”征文主题,通过利用图书馆的公共资源,参赛选手结合自己阅读心得体会,抒写对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美好寄语,对图书馆阅读服务的美好期望。征文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主题明确,语言简洁生动,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若出现雷同抄袭现象,取消参赛资格。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征文题目自拟,提倡用新的视角、新的形式写自己的真实感受。体裁不限,中英文均可,题目自拟,字数3000字左右。参赛作品以电子版或纸质方式提交均可。纸质作品打印或用蓝黑色水笔书写,字迹工整,请在征文左上角注明参赛者单位、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纸质稿件提交至菏泽市图书馆一楼总咨询台;电子文档征文标题统一用三号黑体,正文为四号仿宋,提交至邮箱hzstsgdsh@163.com,咨询电话:0530-5239111、5239080。投稿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
  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按获奖等次颁发证书及奖品。对获奖作品将在菏泽市图书馆读书会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并推荐在《图书馆报》上刊发或向上级部门推荐。由菏泽市图书馆邀请专家学者成立评审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作品。评奖结果将于9月20日之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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