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省山东方案出炉,完善司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
重大疑难案听取检察机关意见
2014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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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12日(记者 高扩 马云云) 中共山东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11日至12日在济南举行。
  全委会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任务,即: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社会建设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法治山东建设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凝聚法治山东建设的强大合力。
  全委会提出,坚持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司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赵喜臣分析,这是让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这正是法治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过去这方面工作做得不太够”,赵喜臣说,一方面检察机关监督相对偏弱,另一方面则是侦查机关接受监督的意愿不强。以前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监督的介入时间晚一些,一般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时,检察机关才进行监督。这就可能导致出现违法行为,尤其是刑讯逼供。许多冤假错案都是侦查机关在侦查期间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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