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十项纪律要求
2014年1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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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许诺其他利益等方式贿赂选举人、选举工作人员;严禁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搞非组织活动,干扰、操纵选举;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民主权利,或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他人;严禁搞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违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的竞职承诺;严禁怂恿、胁迫他人不参加选举会议或放弃投票,搞虚假委托、临时委托;严禁使用虚假身份证明、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严禁以损毁票箱、撕毁选票、殴打谩骂选举人或选举工作人员、煽动群众闹事、冲击会场等方式破坏选举正常秩序;严禁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煽动、串联他人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严禁瞒报漏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账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严禁不按规定移交印章、办公场所、集体财物、村务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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