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评5A级景区一次获奖100万
2015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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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28日讯(记者 韩笑 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徐鹏)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山东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对旅游产品创新、入境旅游、全国百强旅行社和省智慧旅行社、5A级旅游景区创建进行奖励,激励市场主体推动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
  对“好客山东”旅游产品创新奖励。重点围绕山东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开发的组合产品和单项产品,奖励创意研发、包装营销山东旅游目的地产品的国内及海外旅行社以及其他各类旅游企业和自然人。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奖金30万元;一等奖10名,奖金各10万元;二等奖30名,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60名,奖金各2万元。
  对做大做强旅行社进行奖励。对我省上一年度入选全国百强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荣获“山东省智慧旅行社”称号的旅行社,按2万元标准,每年奖励前20家。
  对创建5A级景区奖励。对每家新评定5A级旅游景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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