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7家客货运输企业被约谈整改
2015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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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9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肖华荣) 9月9日下午,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全市17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了约谈,并与企业负责人签订整改责任书。被约谈单位需在9月20日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逾期未整改的企业,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违规车辆予以注销、停业或停运等处罚措施。
  据了解,本次被约谈的客货运输经营企业共有17家,约谈原因为企业有两辆及以上“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五类重点车辆未检验未报废车辆。17家企业包括:德州大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13辆、临邑县洛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9辆、德州华元重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辆、临邑县信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8辆、德州华鹰物流有限公司5辆、临邑县路顺运输有限公司、临邑县路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平原县王杲铺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武城县联合运输有限公司、德州博宇物流有限公司各有3辆。临邑县鑫兴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德州市鲁北运输有限公司、德州吉安物流有限公司、德州九衢运输有限公司、德州龙飞物流有限公司、德州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德州振兴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各有两辆。
  会议要求,上述被约谈企业和交警部门签订整改责任书,确定客货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要求责任人在9月20日前对逾期未检验车辆全部完成检验,所属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期的,于9月20日前,一律交售报废回收企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对逾期未整改企业,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企业进行新闻媒体曝光并停止办理该企业所有车辆及驾驶人业务,直至整改完毕;对重大交通事故安全隐患,交警支队将挂牌督办,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和责任追究,依法作出停运、停业整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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