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的写作怪癖
2018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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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案所得】
  天才的作家们写作时都有近乎病态的癖好,有人早起写作,有人彻夜不眠;有人闭门不出,有人沉醉闹市;有人空腹写作,有人需要酒精、咖啡和药物的催化。也正是借由这些“写作仪式”,在持续反复的枯燥生活里,他们的文字生产力才能得以维持下去。
  >> 环境怪咖
  喜剧大师莫里哀在舞台上滑稽多智,离开舞台却拙于言辞。他的袖筒里经常藏着一个笔记本,他喜欢在公共场所留心偷听别人谈论的话题,将它们私下记录下来。无独有偶,易卜生为了观察市民生活,一有闲暇,就坐到咖啡店里,假装拿着报纸看新闻,暗地却偷偷注意各种顾客的相貌、动作,倾听他们的谈话。
  和这两位相反,美国传奇诗人艾米莉·狄金森更加享受只有自己的生活。她从25岁开始,就过上尼姑般闭门独居的生活。她写诗30年,留在世间的有1800多首,生前却只发表7首。
  雨果在开始创作《巴黎圣母院》之前,买了一整瓶墨水,把自己软禁在家,将衣服都锁起来,免得受到外出的诱惑。为此他买了一件针织服,长及脚指头,这件衣服成为他此后好几个月的制服。最终成稿时,他用掉一整瓶墨水,因而一度考虑给书取名为“墨水瓶里出来的故事”。
  >> 作息怪咖
  “深夜让人更有灵感”成为不少人熬夜的借口,但是列夫·托尔斯泰一定会反对。他只在早晨写作,并偏执地认为早晨才能使人保持一种清醒的批判精神,而在夜间会写出大量胡说八道的废话。
  福楼拜恰恰相反,他通常白天休息,夜里通宵写作。除此之外,福楼拜写作时还喜欢留白。跟随他初学写作的莫泊桑曾问他:“您这样写,不是太浪费稿纸了吗?”福楼拜回答:“亲爱的,我一直有这样的习惯:一张稿纸只写第一行,而其余九行是留着修改用的。”
  或许最合理健康的工作方式该和村上春树一样:“我进入写小说的状态时,会凌晨四点起床,写个五到六小时。午后,我会去跑步十公里,或游泳1500米(或两者都做)。之后,我读一点书,听一些音乐,到了晚上九点就上床睡觉。”“我每天维持这个习惯,丝毫不变。”他详细分析:反复本身就很重要,因为那是一种催眠;我必须催眠自己进入深层的心理状态。不过要长时间坚持这种反复半年到一年,需要相当足够的精神与身体强度。这样说来,写一部长篇小说就像一种生存训练。
  >> 食物怪咖
  有时候写不出东西,可能不是才华有限,很有可能是没吃对东西。许多作家都有自己钟爱的食物与独特的饮食习惯。
  巴尔扎克喜欢咖啡,他每天吃完晚饭,下午六时上床睡觉,凌晨一时起床,写作至早上八时,小休个半小时,接着埋头再写,直至下午四时。下午四时至六时,是见朋友、散步、洗澡、吃饭时间。勤奋到每天写作十三个半小时,不喝咖啡怎么扛得住?巴尔扎克一天喝50杯咖啡,而且专喝最浓烈的土耳其咖啡,不加牛奶和糖。连著名的咖啡狂伏尔泰也甘拜下风,伏尔泰一天只喝40杯咖啡。巴尔扎克曾不无得意地说:“我将死于3万杯咖啡。”此话被他不幸言中,慢性咖啡中毒是他的死因之一。尽管如此,巴尔扎克还是比他估算的寿命多活了一会,有研究估计,他一生中喝过至少5万杯咖啡。
  还有绝对不能仿效的做法,英国诗人奥登从1938年开始,每天早上为了提神,起床后都吞服安非他命,到了想睡时再吃西可巴比妥来助眠,这一习惯持续二十多年。奥登的床边还会放一瓶伏特加,夜半醒来就喝一杯。他形容安非他命是“心灵厨房”的“省力装置”;不过他也说:“这种机制非常粗暴,很可能伤害厨房中的厨师,造成常态性崩溃。”
  >> 字数怪咖
  许多作家都喜欢规定每天写的字数。杰克·伦敦每天写一千字,写够就停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每天写三千字。英国作家特罗洛普最有趣,他规定自己每15分钟写250字,写完可继续或小休片刻再写。
  斯蒂芬·金每天坚持写两千字,他每天早上八点到八点半必须在固定座位吃维他命,听自己挑的音乐,将稿子都整理在固定位置。“每天重复做这些事情有一个累积性的目的,就好像在告诉自己的脑海,你很快就会进入梦乡。”
  “老爹”海明威每天只写500字,此外,每天写作之前,他会先把前一天写的读一遍,写到哪里就改到哪里。全书写完后又从头到尾改一遍;草稿请人家打字誊清后又改一遍;最后清样出来再改一遍。他认为这样三次大修改是写好一本书的必要条件。他的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初稿写了6个月,修改又花了5个月,清样出来后还在改,最后一页一共改了39次才满意。
   (摘自美梅森·柯瑞《创作者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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