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7月19日讯(记者 李凤仪) 19日,记者从菏泽市人社部门获悉,菏泽拟对山东菏泽发电厂、菏泽华瑞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菏泽牡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46家企业发放2015年度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共计589.8033万元,目前进入公示期。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首要条件就是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用,裁员率低。”菏泽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的政策范围仅是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等五类企业,2016年起范围扩大到所有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
按照规定,企业获取稳岗补贴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稳岗补贴数额计算方面,困难企业在实施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期间,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
补贴支出项目包含职工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具体申请项目由企业根据稳岗需求确定。据介绍,大部分企业都申请用于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5月31日前向单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过审核公示等程序,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是经济新常态下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惠及企业众多。”失业保险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企业,足额缴纳各项社保,这既是企业的义务,而且还可以获得各项优惠政策,希望企业们都能够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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