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乱跑道遭货车追尾丢了命
民警:摩托车必须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
2016年07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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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7月19日讯(记者 陶相银) 19日,交警三大队通报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违法在快车道行驶,被后方驶来的大货车追尾,摩托车驾驶人死亡。这起事故,大货车司机因未保持安全车距、超速,承担主责,摩托车司机因无牌、无证、快车道内行车承担次责。 
  事故发生在6月14日凌晨3时46分、珠海路徐家疃路段。当时丛某驾二轮摩托车沿珠海路快车道由东向西行驶,后方驶来一辆轻型货车追尾撞上摩托车,摩托车摔倒路中。当天,丛某因颅脑损伤合并胸腔脏器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事发前刘某开货车拉了一车西瓜去赶集,丛某则是趁早晨凉爽骑摩托车下田干农活。事发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货车车速为63公里/小时,摩托车车速为27公里/小时。丛某没驾驶证,他的摩托车也没号牌,事发时人未戴头盔。 
  交警认定,刘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车距、观察不周且超速的违法行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丛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且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是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刘某承担主要责任,丛某承担次要责任。 
  民警介绍,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但目前摩托车随意穿行、混行其它机动车道,甚至占用人行道的违法行为较常见,也易被摩托车驾驶人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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