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9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25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县土地28.2264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磨山镇三峰社区,土地总面积8.1119公顷,其中农用地8.1119公顷(其中水浇地7.9511公顷、农村道路0.1608公顷)。该宗地为住宅用地。
地块2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磨山镇三峰社区,神山镇三山后村,土地总面积8.079公顷,其中农用地8.079公顷(其中水浇地7.3046公顷、沟渠0.7010公顷、农村道路0.0734公顷)。该宗地为住宅用地。
地块3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总面积1.7992公顷,其中农用地1.7992公顷(其中水浇地1.5828公顷、农村道路0.2164公顷)。该宗地为住宅用地。
地块4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总面积2.7977公顷,其中农用地2.7977公顷(其中水浇地2.649公顷、农村道路0.0498公顷、沟渠0.0989公顷)。该宗地为住宅用地。
地块5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总面积6.5482公顷,其中农用地6.5482公顷(其中水浇地6.1595公顷、农村道路0.1902公顷、沟渠0.1985公顷)。该宗地为住宅用地。
地块6位于神山镇和庄中村,土地总面积0.8904公顷,其中农用地0.3607公顷(其他林地),建设用地0.5297公顷(农村居民点)。该宗地为轻工用地。
二、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兰陵县2019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附件:兰陵县2019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收回)土地总费用:3275.3301万元,其中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640.2360万元,社保635.0941万元。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鲁政字〔2015〕286号)的标准,本次征收(收回)兰陵县卞庄街道城东社区,磨山镇三峰社区神山镇三山后村土地综合地价为6.1万元/亩;神山镇和庄中村土地综合地价为5.6万元/亩。
三、被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费用
地块1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磨山镇三峰社区,土地总面积8.1119公顷,其中农用地8.1119公顷(其中水浇地7.9511公顷、农村道路0.1608公顷)。该宗地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安置补偿费394.0539万元;涉及磨山镇三峰社区土地安置补偿费348.1850万元。
地块2位于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磨山镇三峰社区,神山镇三山后村,土地总面积8.079公顷,其中农用地8.079公顷(其中水浇地7.3046公顷、沟渠0.7010公顷、农村道路0.0734公顷)。该宗地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安置补偿费272.1027万元;涉及磨山镇三峰社区土地安置补偿费446.7213万元;涉及神山镇三山后村土地安置补偿费20.4045万元。
地块3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总面积1.7992公顷,其中农用地1.7992公顷(其中水浇地1.5828公顷、农村道路0.2164公顷)。该宗地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安置补偿费164.6268万元。
地块4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总面积2.7977公顷,其中农用地2.7977公顷(其中水浇地2.649公顷、农村道路0.0498公顷、沟渠0.0989公顷)。该宗地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安置补偿费255.9896万元。
地块5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总面积6.5482公顷,其中农用地6.5482公顷(其中水浇地6.1595公顷、农村道路0.1902公顷、沟渠0.1985公顷)。该宗地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土地安置补偿费599.1603万元。
地块6位于神山镇和庄中村,土地总面积0.8904公顷,其中农用地0.3607公顷(其他林地),建设用地0.5297公顷(农村居民点)。该宗地涉及神山镇和庄中村土地安置补偿费74.7936万元。
四、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块1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青苗补偿费9.5090万元,磨山镇三峰社区青苗补偿费8.3810万元。
地块2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青苗补偿费6.4008万元,磨山镇三峰社区青苗安置补偿费9.6860万元,神山镇三山后村青苗安置补偿费0.3485万元。
地块3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青苗安置补偿费3.5613万元。
地块4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青苗安置补偿费5.9602万元。
地块5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青苗安置补偿费13.8589万元。
地块6涉及神山镇和庄中村地上附着物补偿费6.4926万元。
五、安置保障费
地块1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安置保障费96.8985万元,磨山镇三峰社区安置保障费85.6193万元。
地块2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安置保障费66.9105万元,磨山镇三峰社区安置保障费109.8495万元,神山镇三山后村安置保障费5.0175万元。
地块3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安置保障费40.4820万元。
地块4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安置保障费62.9483万元。
地块5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安置保障费147.3345万元。
地块6涉及神山镇和庄中村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0.0340万元。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2019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后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