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小涵 韩晓婉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省内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如何计发?确诊和疑似病例以及隔离人员医疗费用如何报销?这些百姓关心的事情,山东省相关部门都想到了,而且考虑得很周到。
延迟复工期间按合同标准发薪
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如何支付?参照有关规定,2020年2月3日至复工前一天以及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期间应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疑似患者看病费用也可报销
疫情期间,患者看病就医的费用充足与否十分重要。为此,山东省医保局要求,强化医保基金预付,对定点救治医院提前拨付不少于1—2个月医保基金,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截止到2月17日,全省已经预付医保基金22.0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医保保障政策扩大至疑似患者。也就是说,对经定点救治医院确定的疑似患者执行确诊患者医疗保障待遇,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
对在医疗机构留观(隔离观察、隔离治疗)人员发生的门诊、住院诊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保待遇、医保费用支付政策参照确诊和疑似患者规定执行。
困难中小企业可缓缴医保
记者了解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山东出台了5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医疗保障政策措施。
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职工待遇不受影响。这项政策自2月12日起实施,申请有效期暂定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