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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     2020年03月28日
公 告   济南国惠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加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2MA3CCAGP29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北路61号   我局于2019年8月4日送达的济人社理决字[2019]第006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催告书》济人社监强执催字[2020]第001号,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劳动者李乾斌工资4175元,张昌华工资3175元,张林工资2175元,杨启平工资4175元,合计人民币:13700元(壹万叁仟柒佰元)。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七日内主动履行上述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你单位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如需要陈述、申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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