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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率先重拳出击电动车、头盔销售乱象

发现哄抬价格,最高可罚50万元

齐鲁晚报     2020年05月22日
  本报淄博5月21日讯(记者 马玉姝 通讯员 杨光) 近日,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一时间,头盔变得炙手可热,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针对目前市场上头盔的销售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上涨现象,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对辖区内电动车、头盔、锁具头盔销售单位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各销售单位的在售头盔近期价格变化情况,是否标注厂名、厂址以及执行的产品标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出《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头盔销售价格的提醒告诫书》,对全区头盔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了价格提醒告诫。
  据悉,从检查情况看,目前头盔市场主要存在缺货、无货情况,部分经销商已经没有库存并且进不到货,进货价格也在上涨。部分有货的经营者头盔销售价格存在一定程度上涨,涨价幅度在15元到20元每个左右。下一步,张店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产品质量法》、《价格法》要求,加强头盔价格和质量管理,保持市场稳定。
  《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监管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处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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