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重点

A02版:壹读·聚焦

A03版:壹读·重磅

A07版:壹读·观察

A08版:壹读·济南

A09版:壹读

A10版:动向·国际

A11版:青未了·人文周刊

A12版:青未了·人文齐鲁

A13版:文娱·影踪

A14版:乐动·CBA

A15版:新闻·速览

A16版:封底·看点

H01版:今日运河·城事

H02版:今日运河·城事

H03版:今日运河·城事

H04版:今日运河·城事

WW01版:文登时讯

WW02版:文登时讯·城事

WW03版:文登时讯·社保

WW04版:文登时讯·城事

WW05版:文登时讯·专版

WW06版:文登时讯·医疗

WW07版:文登时讯·城事

WW08版:文登时讯·专版

哪些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可以进行简易处理

齐鲁晚报     2020年11月12日
  不少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纠纷,想通过仲裁依法维权,但又担心仲裁时间过长且影响后续求职就业。在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只要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就可以申请简易处理:一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二是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是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是否简易处理的最终决定权在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仲裁时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会审查是否符合简易处理的标准。决定简易处理的,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并会及时告知当事人,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        (吴雅洁)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