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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决不能让消费者买到“全年最贵”

齐鲁晚报     2021年11月09日
  今年的“双十一”,平台依旧热闹,各种促销手段也很多,商家也是不遗余力,但是,消费者的参与热情似乎没有过去高,消费者的理性度在提升。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平台还是商家,都必须正视现实,要保护好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切不要再用不规范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消费热情。否则,“双十一”将难以存在。
  □谭浩俊

  “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正在进行中,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旨在规范促销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就在不久前,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称,一些商家“双十一”促销价格未必真实惠,有的商家使用的是“先涨后降”套路,有的商家设置各种花式“买赠”,实际到手价格与平时并无差别,甚至还可能会是全年最贵。因此,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跟风下单,避免上当受骗。
  相关部门的提示,一定是针对消协监控到的信息,以及每年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做出的。但是,为什么年年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问题的根源到底在哪呢,有没有办法杜绝这样的现象发生呢?总是依靠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符合市场规则和要求的。对违反市场秩序、破坏市场规则、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必须通过打击、治理、规范达到目的。否则,市场秩序就会陷入混乱状态。
  实际上,按照相关的制度与规定,以及已经出台的法律规范,有些行为是可以运用法律的手段严厉打击的,也是能够起到有效的规范效果的。譬如先涨后降的方式,实际就是一种消费欺诈、价格欺诈,就能按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惩。再如买赠问题,赠品有没有纳入到销售范畴、赠品有没有依法缴纳各种税收,等等,同样是可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是解决市场秩序不规范的切入口。关键就看监管机构有没有真正重视起来,是否真正想解决这样的问题。
  事实也是,平台打造消费节日,原本是一件好事,也是深受消费者欢迎的。但是,从平台自身到商家,都在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给消费者添堵,给市场添乱,给规则添麻烦,那就不是真正想造节、想活跃市场,而是为自己牟取利益创造条件,显然,这是不应该的,也是需要规范的。营造一个有利于消费者享受购物体验的节日,就必须站在消费者利益上考虑问题,把一切行为都建立在为消费者服务上,而不是平台自身利益为上。否则,这样的节日,是没有生命力的。
  而从去年以来的情况看,监管机构已经明显加大了对包括“双十一”在内的各种网络消费的规范力度,加大了对不规范行为的打击力度,如“二选一”,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也是必须狠狠打击的行为。不仅如此,类似“先涨后降”,甚至价格年内最高这样的行为,就更是应当严厉打击,不能任凭其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价格秩序。
  必须注重的一个事实是,平台和商家的行为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对消费者的影响也正在形成。今年的“双十一”,平台依旧热闹,各种促销手段也很多,商家也是不遗余力,但是,消费者的参与热情似乎没有过去高,消费者的理性度在提升。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平台还是商家,都必须正视现实,要保护好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切不要再用不规范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消费热情。否则,“双十一”将难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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