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敌人是新冠病毒,而不是病毒感染者,更不是已经康复了的“历史有阳”者。“历史有阳”不是原罪,不应该被歧视。文明社会,每个群体都有正常生活的权利,都不应该被偏见孤立。
评论员 张泰来
被新冠病毒感染过就没有观剧的权利?近日,广东“佛山大剧院”因禁止“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入场引发关注。7月11日晚间,该剧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就此事致歉,表示将删除相关表述,并将相关条款更新为“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已治愈的确诊病例禁止入场”。
疫情给娱乐业带来重创,剧场、影院等更是首当其冲。受疫情反复影响,不少剧场、影院在暂停营业和有条件放开之间艰难求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剧场担心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心情可以理解,严格防疫也是应当之举。
但是凡事都要有“度”,防疫也要在科学的范围之内。不允许“历史有阳”者入内,其出发点是担心“复阳”带来感染风险,但从目前的研究来看,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曾在接受采访时介绍,研究证明,恢复期的新冠肺炎患者,只要Ct值≥35,样本中就分离不出活病毒。这就意味着,此类病人是不具有传染性的。
上海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中山医院感染病科主任胡必杰也指出:复阳或复发的新冠康复者,并没有引起周围人群的感染或传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也明确,恢复期的患者核酸检测Ct值≥35时,无需管理和划定密接者。
核酸检测Ct值≥35的患者就已经有了传染性,已经康复了的患者更没有传染性。从传播病毒的角度上说,新冠肺炎康复患者跟未被感染者并无二致,他们的正常生活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佛山大剧院不允许新冠肺炎康复者入场,因为“历史有阳”就将人划为“另类”拒之门外,这样的举措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康复患者带来了心理伤害。这样的过敏举措,没道理,要不得。佛山大剧院对入场条件做出修改,并就此道歉是应该的。
值得关注的是,佛山大剧院禁止康复患者入场一事并非个例。目前,社会上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歧视康复患者的风向,对康复患者的活动做出种种限制,不少企业、单位甚至在招聘时将“历史无阳”写进限制条款,将曾经感染过、确诊过的康复者排除在外。以至于,一些在援建方舱医院不幸被感染的志愿者,都因此陷入了找不到工作生活无着的困境。
我们的敌人是新冠病毒,而不是病毒感染者,更不是已经康复了的“历史有阳”者。“历史有阳”不是原罪,不应该被歧视。文明社会,每个群体都有正常生活的权利,都不应该被偏见孤立。打着“防疫”旗号的过敏举措,伤害了康复患者权益,背离了防疫的根本目的,也不利于防疫大局的稳定,应当得到及时的叫停、纠正。
目前,多地已经关注到歧视“历史有阳”者的风向,采取了纠偏行动。上海明确表态,各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新冠阳性康复者,呼吁社会各界给予新冠阳性康复者更多的关心关爱。
我们乐见更多地方行动起来,坚决对歧视新冠肺炎康复患者的过敏防疫举措说“不”,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