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余名参加国家招录考试未“上岸”的中公教育考生,来到位于沈阳市的中公教育辽宁总部,要求退还学费。根据学员提供的协议显示,退费应在30至45个工作日到账,原本应在8月份结清结果却一拖再拖,至今仍未收到这笔应有的退款。
细究起来,中公教育“不过包退”承诺本身就涉嫌违反广告法。作为企业,中公教育管理者不可能不清楚“不过包退”模式存在的风险,然而为了追求业绩和利润,依然打出此类名号,招收大量学员,并在学员无法“上岸”之后,无法履行如期退费的合同约定,严重损害了学员权益。
对于“不过包退”的经营模式,中公教育也应尽快纠错,防止其继续对更多学员产生错误引导及权益损害。作为教育培训服务企业,中公教育应谨记,教育的本质是诚信为本。
(红星新闻)